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第三十二条有效本办法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1990年1月19日北京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