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路条例/第四章 公路线路和通行第二十八条已修改规划铁路、水利、供电、给排水、通信、油气管线等设施时,需要上跨、下穿或者并行于既有或者规划公路的,应当征求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公路管理机构的意见,保证既有公路的安全畅通和规划的相互协调。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