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二条已废止其他依照法律授权或者受委托从事公务的组织和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