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禁毒条例/第二章 防范和查禁第十三条已废止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在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中规定禁毒方面的内容,开展禁毒宣传,协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机关等部门,落实禁毒防范措施。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6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