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废止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