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已修改

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需要,制定全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