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遗体捐献条例/第二章 登记和捐献第九条有效红十字会是遗体捐献的登记机构。省红十字会应当向社会公布本省遗体捐献登记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工作时间。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