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外来物种管理条例/第二章 引入第十条已修改申请引入外来物种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及引入外来物种的目的说明;(二)申请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三)引入合同或者协议,属于委托引入的,还应当提供委托代理合同或者协议。申请引入一类、二类外来物种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与引入外来物种目的相适应的资金、人员、技术、隔离试种试养场所和必要设施;(二)具有安全可靠的防止逃逸、扩散、外泄管理措施;(三)具有相应的紧急事件处置措施。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