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林业建设保护条例/第五章 林业保护第三十条已废止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沙、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禁止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