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修改

为了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