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旅游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条有效旅游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