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技术市场条例/第二章 技术市场秩序第九条有效在技术交易活动中,卖方是所提供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保证其技术的真实性和可行性;中介方应当保证自己所提供技术信息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买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技术和支付费用。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