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已废止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在房地产开发经营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