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章 房地产经营第二十三条已废止预(现)售商品房,当事人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载明商品房的坐落地点、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价格、交付日期、质量要求、物业管理方式等内容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