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条

已修改

法规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后,由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