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已修改

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报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由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