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四章 制定地方性法规的程序/第一节 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法规的程序第十九条已修改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