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有效装饰装修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合同约定工程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低于五千元的按五千元处罚。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