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航道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五)、(六)项规定的,由航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