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已修改工会工作人员不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职责的,职工有权向上级工会提出申诉,上级工会应当及时处理。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