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茉莉花茶保护规定第三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和茉莉花茶产区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茉莉花茶的保护和产业发展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茉莉花种植基地建设、茉莉花茶标准的制定和推广实施、品牌文化宣传等。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