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教学科研机构和茶叶技术推广机构应当加强茉莉花茶制作技艺传承人的培养。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茉莉花茶加工、评茶、茶艺等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

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