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已修改

公安机关应当把学校、幼儿园和托儿所周边地区作为治安和交通安全重点管理区域,建设周边公共视频监控系统和报警系统,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