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粉煤灰综合利用条例第二条已修改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粉煤灰排放、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及相关科研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