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第三章 供热与用热第二十九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实行职工热费补贴随工资发放制度。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供热救助资金,专项用于城市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其他困难居民的热费贴付。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8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