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第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努力创造条件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稳定教师队伍。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