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二条有效建设单位未按要求在建设工地明显位置公示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总平面图及其主要规划技术指标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