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章 共同规定第九条已修改从事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的,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条件,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按照许可事项从事经营活动。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者需要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向做出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5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