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三十条已废止监督检查部门在调查中,对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查封、扣押、通知银行暂停支付等行政强制措施。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