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四章 禁止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公平竞争第二十四条已废止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违背公众利益滥用行政权力,对商品进行压级压价或者抬级抬价。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