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老字号保护发展办法/第三章 保护与发展第二十条有效鼓励厦门老字号通过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规模,申报技改项目。符合条件的,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应当给予资金支持。鼓励厦门老字号应用信息技术创新生产经营方式。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