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章 灾后处置第五十一条有效森林火灾扑灭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对森林火灾情况进行统计,报上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并及时通报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对森林火灾的有关情况建立档案。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