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废止

为规范统计工作秩序,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信息、咨询、监督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