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邮政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省邮政管理部门在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