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促进闽台农业全面合作,推进海峡两岸合作与交流,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