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若干规定第六条已废止列入污染源自动监控计划的固体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建设、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及其配套设施,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控系统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固体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