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废止

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合理利用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