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第三章 学校体育第十八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照国家或地方制定的学校体育设施标准,配置场地、器材和设备。学校体育场地必须用于体育活动,不得挪作它用。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6年9月25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