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第七章 无障碍环境第四十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为残疾人信息和交流无障碍提供条件。公共服务机构应当提供语音、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无障碍服务,为残疾人获得公共信息提供便利。鼓励公共服务行业人员学习和使用手语。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