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三章 其他方式的承包第二十六条有效承包方以其他方式承包或者通过流转方式取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开发治理超过三年的,发包方或者原承包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