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蒙古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治理第十五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推行绿色建筑评价体系,提高新型节能建材使用比例,逐步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材料。发展绿色能源、绿色工业、绿色交通,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地方法规 ·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