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已修改

太子河景区建设和发展应当列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资金应当纳入市财政预算。

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或者投资景区建设。

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