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太子河景区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已修改景区管理部门及相关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严重失职造成景区设施损坏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