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水环境,保障生产和生活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