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已修改

新购置车辆污染物排放初次检测不合格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核发车辆号牌和行驶证,但国家规定免检的车辆除外。

未进行污染物排放年度检测,或者年度检测不合格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核发年检合格证。

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