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私营企业工会若干规定第八条有效私营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指导和帮助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监督劳动合同的履行,协同有关方面纠正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私营企业工会代表职工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与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工资协议。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