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私营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指导和帮助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监督劳动合同的履行,协同有关方面纠正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

私营企业工会代表职工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与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工资协议。

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