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第七条有效常委会会议举行前,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就会议议题做好审议准备。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常委会联组会议、分组会议上,应当围绕会议议题发表意见。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