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第十一条有效常委会组成人员违反本守则的,应当根据主任会议的要求,向主任会议或者常委会会议作出说明。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