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废止大连市、不设区的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不设区的市和县人民政府应当将镇、乡、村庄的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