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第三十七条已废止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前,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规划条件提出后六个月内,未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又未申请延期的,该规划条件自行失效。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